国际交流中心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外合作交流相关的发展规划和归口管理,主要负责学院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务、港澳台事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来华留学生教育等工作。

一、外事工作(含港澳台事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学院涉外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的起草与执行。

(三)负责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经费预算、计划上报以及出访团组的任务报批、协调联络与护照、签证办理。

(四)配合组织人事处完成学院出国培训项目的立项与执行。

(五)负责学院与国(境)外院校或机构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拓展、联系和协调。

(六)协同做好长短期外国(含港澳台)专家的聘请工作。

(七)负责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相关事务。

(八)负责院级学生出国(境)项目的开发、组织与管理。

(九)协同做好涉外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二、中外合作办学工作

(十)学习和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精神,研究起草学院中外合作交流的发展规划、总结报告及管理制度等。

(十一)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开发、谈判、签约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答辩工作;

(十二)负责各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归口管理、统一协调、政策指导及涉外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做好国(境)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引进消化与开发。

(十四)配合项目所在二级院系做好来校授课外籍教师的日常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开展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及相关外事手续办理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协调来华留学生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十七)做好来华留学生学信网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来华留学生、港澳台学生的教育和“中文+职业技能”国际推广事宜;

(十九)负责学院“海右国际学院”建设管理工作。

四、行政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国(境)外高校、教育机构人员来访的联络与接待工作;

(二十一)负责部门综合性行政事务的实施与开展;

(二十二)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中外合作办学及对外合作交流信息等工作;

(二十三)负责收集、整理学院涉外活动资料,建立健全外事工作档案;

(二十四)负责大学生国际交流协会SICA的管理与指导;

(二十五)负责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二十六)协助起草学院国际化办学的发展规划、相关管理制度。